
申請條件:
申請人申請辦理各類戶口事項 , 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 , 應當場辦理,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材料;需要經(jīng)審查后報上級公安機關(guān)審批的戶口事項,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 , 應當場受理 。
辦理材料:
申請人申辦各類戶口事項,應由申請人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申請人或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以及被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申辦戶口的各種材料 。
辦理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除當場辦理的戶口事項外 , 公安機關(guān)應自受理戶口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批 。20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應由審批機關(guān)的負責人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
【菏澤戶口遷入辦理流程 菏澤戶口辦事指南】聯(lián)系電話:
0530-3332209,3332210 。
辦理流程: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辦結(jié) 。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受理、上報→各分縣局戶籍科審批 。
個人到戶口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受理、上報→各分縣局戶籍科審核→菏澤市公安局戶政處審批 。
說明:
各類戶口事項均需要到戶口地派出所提交相關(guān)材料,不能網(wǎng)上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