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審核,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未按照不動產登記機構要求進一步補充材料的 。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托書與申請人不一致的 。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符合不動產單元設定條件的 。
申請登記的事項與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不一致的 。
申請登記的事項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相沖突的 。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如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未依法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土地租金、海域使用金或者相關稅費的;
按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申請登記的 , 無合法用地批準等土地登記申請要件的;
對經營性用地沒有按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的;協議出讓地價低于出讓底價的;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而設定抵押的;異議登記期間未經異議登記權利人同意 , 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的:查封登記解除前權利人處分該不動產申請登記等 。
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對有權屬爭議的土地,應該在依法解決爭議之后進行登記 。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包括超過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海城使用權的期限;地役權的期限;抵押權的期限等 。
【邢臺市哪些情況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 邢臺市不動產登記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