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哪些情況不予補助
(一)在互助保障期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二)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情況,如工傷及應當由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意外傷害等;
(三)門診費用 , 包含特殊病、慢性病、急診及急診留觀等門診結算的醫療費用;
【2024年第二十期云南省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哪些情況不予補助】(四)非醫保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產生的費用;
(五)國家規定的非疾病治療項目產生的全自費費用 。含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各種減肥、增胖、增高等項目;各種健康體檢;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類項目;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等;
(六)由國家負擔醫療費的新發、突發傳染病產生的住院費用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住院產生的全自費費用;
(七)因本人原因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的,逾期不予辦理;或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個人信息、銀行卡信息錯誤導致補助發放失敗的,自首次發放失敗之日起超過1年仍無法成功發放的,不再予以補助,當筆補助申請做作廢處理;
(八)不符合參互條件辦理參互的,或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參互的;
(九)利用各種欺詐、作弊行為騙取補助金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