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異地就醫承諾制適用范圍包括:參加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長期在濰坊市以外異地居住的人員;在長期異地居住期間有緊急就醫需求,但一時無法提供辦理長期異地居住就醫備案所需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愿意做出異地居住不少于6個月書面承諾的參保人員 。【濰坊居民醫保異地就醫政策 濰坊異地就醫承諾制適用范圍】
《規范》要求,承諾人員應于辦結之日起兩個月內,需通過在我市的參保經辦機構公布的郵箱等聯系方式,提交異地居住的戶籍材料、居住證、居住證辦理回執單等任何一種證明材料,或其他異地居住舉證材料 。經查實為虛假承諾的,將取消其異地就醫備案,還將記入個人醫保信用檔案,性質嚴重的列入“黑名單”,并在“信用濰坊”網站向社會公示 。同時,責令退回異地就醫期間醫保報銷金額,并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