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單位申領:
市直用人單位已向其參保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的,可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次日起3年內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向參保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
二、個人申領: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直職工本人可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的次日起3年內,向參保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1、在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或期后 , 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經營而未領取生育津貼且無承繼單位的,職工本人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 , 并提供用人單位已注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
2、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 , 職工本人先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如符合待遇發放條件,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發出《佛山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單位告知書》 , 核實參保人產假工資支付情況 。若核實情況與個人承諾書中所述一致,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將在核實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津貼款項到個人提供的賬戶中 。
溫馨提示:
生育保險基金計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
生育津貼假期天數的相關規定: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順產的,計98天;難產的 , 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 , 增加15天 。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天數,參照《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的規定執行 。
(二)女職工終止妊娠享受產假:
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 , 計15天至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計42天;
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計75天 。
(三)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計1天;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計2天;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計21天;
施行輸精管結扎的,計7天;
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計14天 。
同時存在兩種以上計劃生育手術情形,或者同時存在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情形的,合并計算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
【佛山生育津貼多久不報失效 佛山生育津貼領取期限】用人單位應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享有規定的產假 。女職工實際休產假天數低于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上述規定假期計發生育津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