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離婚子女投靠父母:
申請條件:
父母一方戶口在我市,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離婚)子女 , 可以申請投靠父母入戶 。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等法院關于離婚的法律文書;
4.父、母《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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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的書面入戶申請書;
2.子女《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除外)、《居民戶口簿》及《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還沒結婚的子女,需現場填寫《未婚聲明書》;
4. 父、母《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結婚證》(若父母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子女撫養協議等相關權威的離婚及子女扶養證明依據;若子女屬非婚生育的,提供被投靠父(母)現場填寫的《非婚生育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