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傷職工經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 , 應當由南京市工傷康復協議醫療機構提出康復治療方案 , 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后進行康復 。
工傷保險承擔方: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
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
【南京工傷康復備案條件是什么 南京工傷康復備案條件】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 , 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 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