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人可以參加中山城鎮職工醫保?
(一)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在職職工;有非軍籍職工的軍隊、武警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非軍籍職工;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
(二)未在用人單位參保的本市其他勞動就業人員,包括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本市戶籍或持本市居民居住證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已在本市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靈活就業的港澳臺居民;本市靈活就業的華僑人員等 。(靈活就業人員)
(三)本市行政區域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本辦法繳費年限按規定可享受退休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 。
(四)按月領取本市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 。
(五)本市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并辦理傷殘退休手續的工傷職工 。
(六)本市戶籍一至六級殘疾軍人 。
(七)安置在本市待安排工作期間的退役士兵 。
【哪些人可以參加中山城鎮職工醫保? 中山市職工醫保】(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