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的翻譯是:滅亡秦國的是秦國的人,并不是天下之人 。出自蘇洵的《六國論》,蘇洵的《六國論》不同于以上兩篇 。蘇洵不是就事論事,而是借題發(fā)揮 。蘇洵的寫作目的不在于總結(jié)六國滅亡的教訓(xùn),而在于警告宋朝統(tǒng)治者勿蹈六國滅亡的覆轍 。
原文: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zhàn)不善,弊在賂秦 。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qiáng)援,不能獨完 。故曰:弊在賂秦也 。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較秦之所得,與戰(zhàn)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zhàn)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 。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zhàn)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 。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 。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故不戰(zhàn)而強(qiáng)弱勝負(fù)已判矣 。至于顛覆,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此言得之 。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 。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 。燕趙之君,始有遠(yuǎn)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 。是故燕雖小國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 。趙嘗五戰(zhàn)于秦,二敗而三勝 。后秦?fù)糈w者再,李牧連卻之 。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 。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zhàn)敗而亡,誠不得已 。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fù)之?dāng)?shù),存亡之理,當(dāng)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
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悲夫!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于亡 。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于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 。茍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 。
譯文:
六國的滅亡,不是(因為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得不好,弊端在于用土地來賄賂秦國 。拿土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這就)是滅亡的原因 。有人問:“六國一個接一個的滅亡,難道全部是因為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為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 。原因是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失掉了強(qiáng)有力的外援,不能獨自保全 。所以說:弊病在于賄賂秦國 。”
秦國除了用戰(zhàn)爭奪取土地以外,(還受到諸侯的賄賂),小的就獲得邑鎮(zhèn),大的就獲得城池 。比較秦國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與戰(zhàn)勝別國所得到的土地,(前者)實際多百倍 。六國諸侯(賄賂秦國)所喪失的土地與戰(zhàn)敗所喪失的土地相比,實際也要多百倍 。那么秦國最想要的,與六國諸侯最擔(dān)心的,本來就不在于戰(zhàn)爭 。想到他們的祖輩和父輩,冒著寒霜雨露,披荊斬棘,才有了很少的一點土地 。子孫對那些土地卻不很愛惜,全都拿來送給別人,就像扔掉小草一樣不珍惜 。今天割掉五座城,明天割掉十座城,這才能睡一夜安穩(wěn)覺 。明天起床一看四周邊境,秦國的軍隊又來了 。既然這樣,那么諸侯的土地有限,強(qiáng)暴的秦國的欲望永遠(yuǎn)不會滿足,(諸侯)送給他的越多,他侵犯得就越急迫 。所以用不著戰(zhàn)爭,誰強(qiáng)誰弱,誰勝誰負(fù)就已經(jīng)決定了 。到了覆滅的地步,道理本來就是這樣子的 。古人說:“用土地侍奉秦國,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燒完,火就不會滅 。”這話說的很正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