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春節巴南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點


2022春節巴南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點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 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 , 根據新修訂的《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 , 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域):
【2022春節巴南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點】重慶市巴南區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 。范圍包括:龍洲灣街道、魚洞街道、蓮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鎮全部區域;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等繞城以內區域 。
二、禁放區域以外的下列區域或者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國家機關辦公場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道、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由有關管理責任單位在上述區域或者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志 , 并嚴格管理 。
三、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 , 禁止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 。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 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規格和種類要求的煙花爆竹 。
五、嚴格煙花爆竹品種管理 。在燃放區允許經營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 。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火藥量大于25g、內徑大于30mm(1.2″)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禁止銷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
六、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 , 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條例》規定 。
八、對違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 , 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