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應交驗的證件包括哪些】

1、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
2、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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