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1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2
【拓展閱讀】關于辦理2023年中小學生春季學期轉學的通知
嚴格按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1、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接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轉入的學生 。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
2、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接收轉學學生 。
3、普通高中學校之間的學生轉學以學校等級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 。高三原則上不接收轉學學生 。
4、中職學生轉入普通高中,須有我市戶籍、當年參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分數線 。原則上,高二第一學期后 , 不再受理中職學生轉入普通高中 。
【廣東省中小學學生轉學申請表】5、由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具有我省戶籍,并持有轉出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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