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知道遺贈時間 如何判定接受遺贈的時間

【如何判斷知道遺贈時間 如何判定接受遺贈的時間】

如何判斷知道遺贈時間 如何判定接受遺贈的時間


1、從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開始起算 。
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 。沒有意思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遺贈應屬遺贈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為 , 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意思表示,雖然是在生前做出的,但只有于遺贈人死亡后該遺贈才發生法律效力
3、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被繼承人活著時 , 即便做了遺贈公證,受遺贈人也不適宜在其生存時就表示接受遺贈 , 只能等被繼承人死亡后再表達自己的愿意接受遺贈的意愿,故兩個月的最早起算點應是從被繼承人死亡之后才得知遺贈之事,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遺贈的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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