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會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有關規定是什么


什么情況會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有關規定是什么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屆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 , 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
有關規定是什么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有求職要求 , 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會購買一種失業保險,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失業的時候,能夠獲得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 。這是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方式來保障失業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
【什么情況會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有關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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