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澳臺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天津港澳臺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天津港澳臺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在天津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設立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申請辦理,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提交居住地住址、合法穩定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
(一)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天津港澳臺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二)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辦理流程
(一)港澳臺居民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
(二)受理點工作人員核驗申領人身份信息和所提交材料,對于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采集申領人身份信息、指紋信息和人像信息,為申領人開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
(三)公安分局簽發后,天津市公安局制證中心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并發放至受理點,申領人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
辦理地址及電話
天津港澳臺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