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申請條件是什么


無錫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申請條件是什么


無錫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申請條件是什么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 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和“僵尸企業”名單;
上年度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少裁員 , 同時至申請時也符合裁員率要求 。
(裁員率: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標準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 。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 , 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其他企業裁員率低于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62% 。)
2.2019年以來受宏觀經濟影響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 , 企業連續6個月虧損或一年內虧損超過8個月 。
【無錫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申請條件是什么】3.通過民主程序與工會組織等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包括獲得穩崗返還后6個月內不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對應類別裁員率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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