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簽訂三方協議的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以后辭職 , 勞動者有自由擇業的權力,用人單位不答復的一個月后視為有效 , 然后辦理失業證,然后到你想去的單位再就業 。
二、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 , 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后期工作已考慮、安排 , 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 , 造成工作被動 。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對學校懷疑,以后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 。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 。
【簽了三方協議毀約怎么辦】【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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