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后三妻四妾怎么處理了


建國后三妻四妾怎么處理了


【建國后三妻四妾怎么處理了】新中國于1950年實行的《婚姻法》規定一夫多妻不合法 。此后,在境外成立合法的多妻婚姻,亦不會獲得中國法院的承認 。同時由于法律不可追溯性,之前成立的多妻家庭,仍可共同生活 。三妻四妾,字面的意思解釋為妻妾眾多的意思 。古時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弦,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于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另外,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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