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巡警總隊:常闖紅燈會加重"醉駕"定罪量刑

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昨通報說,根據國家規定,今后將由交巡警部門來負責查處“危險駕駛罪”,一般情況的“醉駕”行為,將在7天內完成偵查,移交起訴 。據介紹,“醉駕入罪”以來,截至昨天,全省共查處7起“醉駕”刑事案件,其中南京2起,無錫3起,淮安1起,南通1起,目前大多在調查取證階段,極少數已經移交檢察院起訴 。
【省交巡警總隊:常闖紅燈會加重"醉駕"定罪量刑】5月1日起,修訂后的《刑法修正案》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 。面對“醉駕入刑”,查處時應該由哪個部門負責,具體遵循什么程序曾讓一線民警困惑 。昨日,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副總隊長陳玉峰告訴采訪人員,公安部已經明確,危險駕駛罪的查處由公安交巡警部門管轄 。這意味著,交巡警除了可以依法查處交通肇事罪外,今后,查到開車人“醉駕”,可以不用移交給其他公安部門,直接立案偵查,當然,發現其他犯罪行為的例外 。
據了解,目前我省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門正抓緊建立專門隊伍,抽調精干交警和事故民警來負責“醉駕”和“酒駕” 。在查處時,為了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我省要求,交巡警在偵查“危險駕駛罪”時,只要確定兩點,就可以基本認定“危險駕駛罪”,一是開車人確實是在道路上駕駛車輛,二是開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已達到醉酒標準 。
吹氣測試作為證據提交法院
具體查處過程中,交巡警通常遵循如下程序:先是對開車人進行吹氣檢測,如果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再帶往醫院,進行抽血化驗,據此作出“醉駕”與否的最終判斷 。陳玉峰表示,盡管吹氣檢測一般不納入到醉駕的鑒定之中,但依然會作為證據,移交給檢察院,作為起訴時的一項證據 。
很多開車人提出,萬一吹氣檢測時超過80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可血液檢測卻沒有達到這個標準,這時該如何處理?對此,陳玉峰表示,吹氣檢測也是平時檢測開車人是否醉駕的方式,也有法律效力,不過為了慎重,還會進行血液檢查,通常兩者的結果差不多 。我省規定,吹氣檢測發現醉駕嫌疑之后,必須立即就近送往醫院抽血化驗,以減少誤差 。萬一出現兩者檢測結果不一的情形,則要進一步調查取證,根據抽血檢測與吹氣檢測的間隔時間、開車人喝酒多少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
七種情形可能影響定罪量刑
據介紹,“醉駕”案如果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等情形,一般“醉駕”案調查取證比較簡單,除非有其他情節要進一步核查,交巡警會在7天之內偵查結束,然后移交檢察機關起訴 。
在外界關注的“危險駕駛罪”的定罪量刑上,“醉駕”的哪些情形會從重處罰,省高院有關人士告訴采訪人員,最高法院將在近期就此出臺司法解釋,目前尚無統一標準 。
不過,陳玉峰對此作了分析,他告訴采訪人員,根據個人理解,醉駕者的7種情形,可能會對定罪量刑產生影響(具體見右表) 。本報采訪人員 于英杰
1是否有抗拒、阻礙、逃避交巡警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
2是否有交通違法行為前科劣跡,比如酒后駕駛、闖紅燈等違法記錄的;
3是否如實供述犯罪行為,認罪態度是否良好的;
4是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
5是否在人群密集場所醉酒駕駛的;
6開車人的“醉酒”程度;
7“醉駕”涉及的車輛性質,是營運車輛還是非營運車輛 。
■進 展
全省首例“醉駕”案法院已受理
本報訊 昨日,采訪人員從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獲悉,淮安市洪澤縣交巡警查獲的、“醉駕入罪”后的全省第一例“醉駕”案,已被移交給洪澤檢察院提請起訴 。采訪人員也從洪澤縣法院得到證實,該院昨日上午已經正式受理此案,將在近期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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