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播新冠肺炎定什么罪】傳播新冠肺炎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該罪是故意犯罪,具體的危險犯 。(2)①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的確診患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治療,只要進(jìn)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就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②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的疑似患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治療,進(jìn)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只有造成新冠病毒傳播的后果的,才能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③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的確診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出于報復(fù)社會等動機(jī),惡意向不特定多數(shù)人傳播病毒,后果嚴(yán)重、情節(jié)惡劣的,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yán)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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