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是誰提出的

【公攤是誰提出的】對于公攤面積大家都不陌生吧,在購房時經常會聽到這個詞 。那么公攤是誰提出的呢?房屋的公攤面積多少合適呢?下面就跟著編輯一起來詳細了解一下吧!

公攤是誰提出的


公攤是誰提出的:
公攤是香港商人李嘉誠率先提出來的,提出之后就得到了香港政府、房地產商和物業公司的大力支持,隨后被中國學習借鑒,在房屋買賣時開始執行“公攤面積” 。不過在2013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攤面積”,從而“公攤面積”就成為了內地特色 。

公攤是誰提出的


房屋的公攤面積多少合適:
一、7層以下的住宅的公攤率是7%—12%
7層以下的磗混型建筑,其公攤面積包括外墻水平投影1/2的樓梯、樓梯間及服務用房 。一般情況下,它們會占住房面積的7%—12%
二、7層—11層的住宅的公攤率是10%—16%
一般情況下,7—11層的小高層建筑,其公攤率主要取決于各樓盤自身的情況來決定,若地下沒有設備用房,底層也沒有設商鋪和架空層的,小高層的公攤系數是在10%—15%之間 。若有帶電梯的小高層,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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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2層—33層的住宅公攤率為14%—24%
12層—33層的高層建筑,公攤面積是最大,一般在14%—24%之間 。因為根據建筑規模的不同,高層建筑除了有電梯和電梯前室之外,安全通道、管道井、強電井以及弱電井等等也會占用很大的空間,所以高樓層的建筑,樓層越高,公攤面積就越大 。
四、別墅類型的住房的公攤率是1%—8%
別墅類住房的公攤率是最小的,大約在1%—8%左右,其中獨立的別墅是沒有公攤面積的,聯體的別墅公攤也比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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