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范圍

【廬江縣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范圍】

廬江縣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范圍


廬城鎮主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范圍
一、 禁止通行道路
廬城鎮主城區以下道路為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全時段禁止通行和停放道路,車輛需通過禁行道路路口的,可以借道穿過 。
具體禁行路段為:黃山路(塔山路至文昌路路段)、周瑜大道(黃山路至文明路路段)、文明路(塔山路至潛川路路段)、塔山路(文明路至黃山路路段) 。
廬江縣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范圍


二、 通行規定
(一) 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違規三輪車四輪車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以及其他車輛要素既不符合非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又不符合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屬非標準車 。按照非標準車通行規則通行 。
(二) 上述車輛在允許通行的道路及時段內上道路行駛時,有條件的再輔道內通行;未專門設置輔道的,靠道路右側通行 。
(三) 載貨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不得用于載人,載貨尺寸不得超過車身 。
三、 法律責任
對違反限行規定、違反規定載貨、載人和違反規定停放的,由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交通違法進行處罰,涉及其他交通違法的一并處罰 。
廬江縣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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