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管理崗位勞動合同模版( 三 )


七、合同變更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
八、合同解除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
九、其他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勞動合同》和本協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
2、《勞動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企業): 乙方(勞動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層管理崗位勞動合同范文二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住 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機粘貼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合同期限為三年,一年一簽 。本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二、工作單位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基本職工作;在合同內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是標準工作日制 。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按 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包干工資 。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據公益性崗位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市有關部門按先繳后補的辦法,補貼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應繳部分 。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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