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是以什么罪名被殺的


岳飛是以什么罪名被殺的



岳飛是南宋著名的軍事家和名族英雄, 最終被奸臣秦檜等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 。 “莫須有”雖然廣為流傳, 但是顯然不能作為一個正式的罪名 。 那么, 在正史中, 岳飛是以什么罪名被殺的呢?
在正史上, 岳飛被處死之前, 南宋刑部大理寺認定岳飛有三大罪名, 分別是“坐觀勝負, 逗留不進”、“指斥乘輿”、“致張憲意待謀反” 。
“坐觀勝負, 逗留不進”指的是岳飛擁兵自重, 不聽朝廷的指揮;
【岳飛是以什么罪名被殺的】“指斥乘輿”是指岳飛對皇帝不尊敬;
“致張憲意待謀反”是指岳飛閑居廬山期間, 致信張憲等人, 準備起義 。
這三大罪名, 任何一條屬實, 都是死罪, 然而, 岳飛的案件自始至終都是一件冤案, 所以這三大罪名, 根本也就不成立 。
那“莫須有”這個是怎么來的呢?
莫須有, 意思是“大概有”、“也許有”(還有的解釋成:“不須有”、“恐怕有”、“難道沒有”的意思), 出自《宋史·岳飛傳》 。
書中記載, “獄之將上也, 韓世忠不平, 詣檜, 詰其實 。 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 其事體莫須有 。 ’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意思是說:當岳飛被構陷入獄后, 抗金名將韓世忠對此憤憤不平, 他質問秦檜“岳飛抗金有什么罪?岳飛謀反有什么證據?”秦檜支支吾吾說:“岳飛的兒子岳云和張憲設計為岳飛收回兵權, 這件事雖然不是很明朗, 但也許有吧!”韓世忠聽后, 憤怒地對他說:“‘莫須有’三個字何以服天下!”
從這之后, “莫須有”便成了僅僅憑猜測來給一個無辜者定罪、顛倒黑白、誣陷他人的代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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