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吉林,高考報志愿吉林503考生

1,高考報志愿吉林503考生文科的話可以去長稅、長大理科的話可以去長理、工大、建工、工程學院、農大具體還得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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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省志愿服務條例2015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規范志愿服務活動,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和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志愿服務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是指志愿者及志愿服務組織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和資源等,自愿為國家、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的公益性行為 。本條例所稱志愿者是指自愿從事志愿服務活動的個人 。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組織是指依法成立,從事志愿服務的公益性社會團體 。第四條 志愿服務活動應當遵循自愿、無償、利他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依法規范、協調指導、鼓勵引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志愿服務活動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志愿服務相關工作 。第六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勞動,提倡和鼓勵公民參加各種志愿服務活動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應當鼓勵和支持志愿服務活動,宣傳志愿服務精神,維護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合法權益 。提倡國家公職人員帶頭參加志愿服務活動 。第七條 每年5月份最后一周為全省志愿服務活動宣傳周,其中周六為全省志愿服務日 。第二章 志愿服務組織第八條 志愿服務組織具備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依法注冊 。志愿服務組織應當按照其章程依法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第九條 志愿服務組織的職責:(一)制定志愿服務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志愿者招募、培訓、考核、評價、表彰等管理工作;(三)籌集、管理用于志愿服務活動的資金、物資;(四)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幫助;(五)開展宣傳與交流活動;(六)建立健全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制度、措施;(七)履行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志愿服務組織應當建立志愿服務信息平臺,實行志愿者注冊制度,發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并向注冊志愿者頒發志愿者身份證明和志愿者標志 。第十一條 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為注冊的志愿者設立檔案,建立記錄制度,對志愿者的服務進行及時、完整、準確記錄 。辦理志愿服務記錄的異地轉移、接續和證明 。注冊的志愿者要求志愿服務組織出具參加志愿服務證明的,志愿服務組織應當及時、如實出具 。未經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務組織不得公開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志愿者的個人信息 。第十二條 志愿服務組織應當為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志愿者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物質保障 。第十三條 省、市(州)、縣(市、區)應當建立志愿服務聯合會,按照設立的宗旨和章程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協調、指導志愿服務活動 。各行業根據需要可以建立志愿者聯合會,按照設立的宗旨和確定的職責組織開展本行業的志愿服務活動 。各類志愿者聯合會可以按照省志愿服務聯合會章程申請為其團體會員 。第三章 志愿者第十四條 志愿者享有以下權利:(一)自愿參加或者退出志愿服務組織;(二)參加與志愿服務有關的培訓;(三)對所在志愿服務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并進行監督;(四)請求志愿服務組織或者志愿服務活動組織者為其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物質保障;(五)有困難時可以優先獲得志愿服務;(六)獲得志愿服務活動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七)法律、法規及所在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志愿者履行以下義務:(一)履行志愿服務承諾;(二)維護所在志愿服務組織及志愿者的形象和聲譽;(三)保守志愿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四)不能繼續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或者因故不能完成志愿服務活動任務時,應當提前告知志愿服務活動組織者;(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鼓勵符合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規定條件的個人向志愿服務組織注冊,從事有組織的志愿服務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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