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權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點?和租售并舉的區別是?


租售同權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點?和租售并舉的區別是?


一、什么是租售同權?
2017年廣州市政府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了“租售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
租售同權將提升租房需求對購房需求的替代效應,最核心的內容就是保障租客權利 。比如保證租約不得提前解除,或者房東不可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以保證租客可以按照合同安心的長期居住,又比如大量增加出租房的供應,在入學,戶口、醫療保障等方面,租房也可以享受買房的權利 。
總之,“租售同權”政策的出臺是在我國房地產行業去庫存、降泡沫的背景下,“租售同權”的落地可以有效緩解當前房地產市場泡沫化的現象,而房屋租賃市場的蓬勃發展,可以增加人們的租房需求,來緩解購房需求,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供需平衡,在某種程度上能抑制房價,降低房價,讓更多人實現早日買房的愿望 。
也就是說,我們不需要花費巨額資金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我們可以通過向房屋租賃企業承租房屋的使用權,來實現人人都有房住的現實需求 。同時也給地產投資市場指明了全新的發展方向,開啟住房租賃的新時代 。
二、租售同權的特點
“租售同權”的本質特征是使租房者與買房者享有同樣的權利,是降低持有房地產的價值,提高租客的房地產使用價值,滿足人們的住房需求 。在租售同權住房改革中要處理好“人、市場、地、業、房、權”六大因素的關系 。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始終要以“人”為核心
住房改革是為了更好的滿足人們的需要,最終是由人來使用和支配的 。因而租售同權住房改革的任何內容都要緊緊圍繞房地產的主體“人”來進行,堅持以人為本 。
2、強化對“市場”的改革
租售同權旨在建立起主體多元化的住房租賃投資體系以及市場化的投融資模式,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允許房屋所有者按照國家的規定或地方的規定,改造住房后出租,不斷提高房地產市場的市場化效率 。
3、“地”是租售同權住房改革的重要環節
土地資源是房地產的重要要素,租售同權住房改革就是要進一步激活土地資源要素,保障土地資源只能租不能賣,增加城鎮土地的價值,以便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進而盤活土地資源要素的市場價值 。
4、以“業”為載體,發揮房地產租賃企業的產業作用
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可以通過房屋租賃的方式來體現 。而房地產租賃企業是將這種零星的房屋租賃融合起來,形成了大的產業鏈,是房地產企業交付一定數額的資金給眾多零散的房屋所有者或經營者,來獲得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通過系統的深入融合之后再將房屋出租給有需求的承租人以獲得收益 。
5、重點處理好“房”的問題,突出解決好商品房供給問題
堅決處理好商品房“供給”和“需求”的關系,采取措施靈活,方法多樣的管理措施整頓房地產市場,維護房地產租賃市場的正常秩序,進而促成統一的完整的房地產租賃市場的形成 。扶持住房租賃企業,逐步建立滿足不同收入群體需求,打造層次多樣化、多元化住房供給體系 。
6、落腳點在“權”,保障租賃雙方權益
就租房居民而言,其子女享有同樣入學資格,可就近入學 。鼓勵租賃消費,穩定租賃關系,落實稅收優惠,加大租房補貼,保障承租人安全入住,保護承租人穩定的居住權 。
三、“租售同權”與“租售并舉”的區別
“租售同權”與“租售并舉”既是推進住房改革的有力舉措,也是實現房地產市場均衡發展的必然要求 。也可以說租售并舉是租售同權的必要前提,租售同權是租售并舉的必然選擇,租售并舉與租售同權住房改革的大力推進對穩定房地產租賃市場具有深遠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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