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費稅前扣除管理如何擺脫三難,科研經費管理再改革

【咨詢費稅前扣除管理如何擺脫三難,科研經費管理再改革】高管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向原公司收取管理咨詢費規避個稅,可行嗎?
實際中有不少高管想這樣做,來規避個人較高的個稅 。因為這些高管的工資確實是很高,整體的收入算下來,應該是達到工資薪金的最高檔45%的,而如果自己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則可以將“工資薪金”的個稅,轉變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一是稅率能夠降下來,從而個稅更低,二是很多地方的個人獨資企業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優惠政策,所以綜合的稅負會進一步下降,高管們以此可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
但是,這樣的做法當中可能隱藏著不少問題,并且不同的操作方法風險也不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思考:1.高管的身份高管跟公司之間是業務合作還是被雇傭,值得探討 。如果既有雇傭,又有合作,那么并不符合商業邏輯,通過個獨避稅的嫌疑較大 。而有些人可能會選擇與公司一刀兩斷,通過業務合作的方式來規避個稅 。這當中也會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與公司相關的福利就沒有了,包括社?;蛘呤瞧渌母@?。
當然,也許這個相對于個稅的節約來說可以忽略 。另一個是少了一份保障 。如果跟公司之間是勞動合同,那么在離職補償、工傷或者是其他方面公司會承擔一定的責任,畢竟不怕一萬,還怕萬一 。2.實際的業務很多人成立個獨,僅僅是為了利用核定征收的優勢,當中的業務,水分不少 。比如,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并給公司開票,將一部分的工資轉換成經營所得的形式,但是實際上,個獨并沒有給公司提供什么服務,那么這就有虛開發票的嫌疑了 。
因此,要設立個獨,應當以真實的業務為前提 。3.敏感的發票咨詢費發票也不是隨便開的 。之前有家公司,平時連個幾萬塊的培訓都舍不得給員工做,突然來了個幾百萬的咨詢,這樣的業務,就很容易引起稅務的關注了 。所以,大額的“管理咨詢服務”并不是每家企業都會有,與企業業務不相匹配的咨詢費、會議費等項目,也是一個稅務的風險 。
總的來說,盡管我們的高管收入高,個稅也較高,但是還是建議通過合規的途徑來節稅,比如用好我們的各項扣除、免稅福利、公積金,用好股權的激勵等措施,而不是通過不正當的方法來節稅 。并且,既然高管們能夠拿到這么高的薪水,那就說明是有這個能力,能力越大,社會責任也就越大 。大家都學學董大姐的氣魄,年薪500萬,一年交45%的稅,或許能更好地體現我們的稅收公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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