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邯鄲一樓盤被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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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城”緣何不理想?
日前 , 邯鄲市民姬先生撥打邯報融媒體新聞熱線反映 , 2017年6月 , 他在永年區理想城貸款買的房子 , 購房協議顯示交房日期為2018年10月 , 結果一直拖到現在 。 不但如此 , 開發商嘉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又突然說交房必須補交1000元/每平方米 。
據姬先生講 , 他們這一批大概有6棟樓的業主等待2018年10月份準時交房 , 業主買房時間也從2015年至2017年之間不等 。 本來開發商逾期交房已經將近4年 , 但就在今年6月11日 , 嘉海公司工作人員又聯系部分業主代表 , 要求到售樓部就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 , 協商內容:1、理想城·源著小區正在收尾階段 , 計劃本月底即2022年6月底完成交付 。 2、因各項成本增加 , 要求每位業主在原有購房款基礎上繳納1000元—1100元/每平方米 , 來彌補開發商的損失 , 否則房產不予以交付 。
在2016年購買該小區商品房的業主楊先生也對記者說:“我們現在大概有2000名左右的業主 , 大家對開發商這種嚴重違反購房協議、坐地起價的行為非常憤慨 , 不能接受 。 ”
記者撥打了嘉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曹經理電話 , 曹經理表示:確實有加價的事 , 從2014年到現在 , 交房日期因為各種不可抗力因素 , 包括原材料漲價、工人費用漲價等 , 之后又因為疫情原因一拖再拖 , 不得不考慮多年后造成的差異損失補償 。 之后 , 曹經理稱事務繁忙 , 匆忙掛斷了電話 。
針對姬先生等業主在購買商品房中遇到的糾紛問題 , 記者聯系了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 , 該所陳律師表示 , 首先 , 如果姬先生掌握的這份《理想城·源著·認購協議書》中 , 有確切的購房價格、面積、樓號、單元、室號 , 以及確切的交付時間等字樣 , 并加蓋開發商合同專用章及雙方簽字 ,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就可以認定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 。 其次 , 合同中如果沒有特別標注 , 如交房逾期、調整價格等相關約定的話 , 根據《民法典》規定 ,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 雙方應該誠實誠信地履行義務 , 由于交房日期是在2018年10月 , 并不存在不可抗力因素 , 如疫情原因拖延 。 所以除此之外造成逾期交房的諸多原因 , 應由開發商負擔 , 雖然考慮到開發商在運營當中也會涉及到各種貸款難、批復慢等因素 , 但時隔多年到現在提價是不合適的 。
最后陳律師說 , 關于糾紛問題的解決方案 ,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 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的這次糾紛可交由法院酌情進行協調解決 , 既然逾期交房已成事實 , 法院會以盡快交房為目的 , 充分考慮雙方合理訴求進行調解 , 這樣業主權益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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