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01年男子北京3萬買房,17年后拆遷補償1135萬,賣家卻想3萬買回房( 二 )


于是他主動聯系了何天海 , 想要以3萬塊錢的價格再把房子買回去 。
當聽到于泊的想法后 , 何天海直接予以了拒絕 , “怎么這賣的房子還能收回去?我不同意出售!”
于泊開始做起何天海的工作 , “老何 , 你看這10年來你都住在這里 , 當時花了3萬塊錢買的 , 我現在再付你3萬塊錢 , 相當于你這10年白住了” 。

何天海說道 , “我在這里住了10年 , 對這個房子已經產生了感情 , 再說10年前的3萬塊錢和現在有3萬塊錢能是一個價格嗎?”
看到何天海下定決心不再賣給他房子 , 于泊詢問了律師 , 律師告訴于泊 ,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村宅基地) , 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 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進行管理 。 同時城鎮居民購買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上房屋的 , 認定合同無效 。
于泊聽到律師的解釋后信心大增 , 他立刻做出了一個決定:將何天海告上了法庭 。
正是基于這個條款 , 法庭最終判定 , 于泊和何天海簽署的購房協議沒有相關的法律效力 。

也就是說宅基地的戶主還是于泊本人 , 可是為了彌補何天海一家人的損失 , 法庭也規定于泊必須補償弱勢方何天海一家80萬元 。
法院判決后 , 何天海一家徹底懵了 , 他們不理解為什么房子明明是自己的 , 買完房子之后竟然會被判定合同無效 。
于泊也覺得自己十分的委屈 , 因為當時是3萬塊錢賣給何天海的 , 怎么10年過后 , 自己現在還要額外付出80萬元的代價再買回來 , 這讓他難以接受 。
于泊手頭并不寬裕 , 拿不出80萬元 , 就算他能拿出來 , 按照當時的情況 , 他也不知道拆遷究竟要過多久 , 萬一房子不拆了怎么辦 , 這80萬不是打水漂了嗎?
所以宅基地的戶主一直還是何天海 , 沒有在手續上做變更 , 他不想要這80萬 , 更不想把戶主再變更回于泊 , 而于泊則不想付80萬元 , 這件事就這樣因為兩方的僵持一直拖了下去 。
案件到此畫上了一個句號 , 雖然法院進行了判決 , 但是一方不想給錢 , 一方不想給房 , 兩家人就這樣相安無事地住了下去 。
在此期間 , 于泊再也沒有打擾過何天海一家人的生活 。

一晃時間又來到了2018年 , 國家正式出臺了柳各莊拆遷的規劃 , 順義區住建委的相關同志來到了柳各莊 , 挨家挨戶與各位村民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 , 根據安置協議的相關規定 , 何天海的這套房子可以補償分到4套安置房 , 另外還有127.4萬元的現金補償款 , 按照當時的物價進行折算 , 此次賠償的總金額為1135萬元 。
所有柳各莊的村民聽到這個消息之后都歡欣鼓舞 , 何天海一家也不例外 , 這么多年過來 , 他們除了給兒子治病之外 , 并沒有穩定的工作 , 即使十幾年過去 , 老兩口也只能做一些苦力活 , 日子過得十分緊巴 。
如果這套房子能夠拆遷 , 一家人的生活都將變得富裕起來 。
可是就在一家人暢想著美好的未來時 , 于泊帶著一家人登門了 。
隨著拆遷政策的正式落地 , 于泊想要拿回屬于自己的這套房子 , 可當年的80萬他一分沒付 , 此時他要想再拿回這套房子 , 就必須重新起訴何天海 。
有了上次的經驗 , 于泊信心滿滿 , 他認為這次一定能夠取得成功 。

隨著拆遷活動的開展 , 柳各莊1546戶村民都實現了簽約 , 都陸陸續續搬到了新的地方居住 , 將房子空出來等待拆遷 , 可何天海卻只能留下來 , 因為他們無處可去 , 而且這個房子還涉及糾紛 , 何天海簽了約 , 進展卻一直被于泊阻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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