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從犯如何認定


開設賭場罪從犯如何認定


開設賭場罪的從犯 , 一般是指在開設賭場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人 , 比如看守賭場 , 收取費用等人員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 賭博罪 , 以營利為目的 , 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 。
【開設賭場罪從犯如何認定】開設賭場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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