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礙者能否結婚


智力障礙者能否結婚


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應等病情治愈后方能辦理結婚登記 。若當事人屬于嚴重智力障礙患者是不能結婚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后,該事實不屬于禁止結婚情形,即當事人可以結婚,但是應事先告知對方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
【智力障礙者能否結婚】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