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不想干了怎么辦


簽合同不想干了怎么辦


【簽合同不想干了怎么辦】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 。如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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