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孩子探視權


如何行使孩子探視權


首先是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確定 。探視權也叫探望權,探望權與撫養權在離婚或變更撫養關系時同時成立 。探視權是自然享有的,不用法律來確定,因此所需確定的只是探望方式、時間等 。對于探望的時間和方式,首先由父母協商確定,協商不了的,由法院來確定,一般法院會決定一周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 。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但是如果探視不利于孩子的生長,會中止探視權,但是不會取消 。
法律依據:【如何行使孩子探視權】《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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