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多少構成犯罪


挪用公款多少構成犯罪


【挪用公款多少構成犯罪】挪用公款罪是指 ,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進行非法活動 , 挪用公款供個人使用且數額較大 , 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行為 。挪用公款罪的數額標準:挪用公款金額一百萬元以上;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 , 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挪用公款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 , 且不退還;還有其他嚴重的情節 。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 ,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 進行非法活動的 ,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 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 是挪用公款罪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 ,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 , 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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