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必須要等一個月嗎


現在離婚必須要等一個月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后 , 協議離婚有30天冷靜期 , 是不能當天拿證的 。
《民法典》規定 ,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雙方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冷靜期過完后的三十日內 , 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 , 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所以 , 如果30天滿了 , 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 , 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也就是協議離婚需要等待一個月 。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現在離婚必須要等一個月嗎】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 , 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 , 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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