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文章圖片

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文章圖片

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文章圖片

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文章圖片

限購|欠錢有理?租客欠93萬,房東收租不成反獲罪:被關18月,妻離子散
文章圖片


租賃關系是如今社會上是很常見的 , 租客出錢 , 出租方則提供房屋或是其他物品的使用權 , 兩者之間其實是一種合同雙方的關系 , 既然是合同關系 , 那么雙方就必須嚴格履行屬于自己的義務 , 同時也享有合理的權利 , 雙方應當處于一種平衡的狀態 。
而一旦有一方打破了這種平衡 , 那么糾紛就不可避免 , 權益受到損害的一方自然會想盡辦法去維護自身的權益 , 但在維護權益的過程中 , 采取的方式也需要注意 , 萬一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又造成了對方權益的損害 , 那就難免生出新的事端 。

2016年 , 岳母送給了青島的宋先生一間店鋪 , 讓他去打理 , 店鋪在云南昆明 , 離青島還是比較遠的 , 因此宋先生就不是太想跑到昆明去經營這家店鋪 , 正巧這時申先生找到了他 , 申先生是昆明本地人 , 他計劃開一家超市 , 后來在尋找合適的店面時看中了宋先生持有的這家店鋪 。
申先生的到來對宋先生來說簡直就是天冷了送被窩 , 于是兩人很快就達成一致意見 , 不久后 , 宋先生就將店鋪以出租的形式轉讓給了申先生 , 并且與其簽訂了一份《超市轉讓給合同》 , 合同中明確規定 , 申先生必須在每月10號之前向宋先生支付7萬元的租金 ,
如果申先生逾期超過一周 , 那么宋先生就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 而且申先生還需要為此支付違約金 。 這樣的條款再正常不過 , 于是兩人很順利地完成了店鋪的轉讓 , 不久之后 , 申先生的超市就開了起來 。
原本按照申先生的設想 , 這家超市每月的營業額是完全支付租金的 , 而且還能有一些盈余 , 但這僅僅只是申先生設想下的情況 , 而事實上 , 他的超市自開業起的生意就不怎么樣 , 而且一天比一天慘淡 。

僅僅第八個月 , 申先生就已經無法支持每個月7萬元的租金 , 因此他每月給宋先生的租金就壓縮到了4萬元 , 而且還經常以各種理由拖延 。 幾個月后 , 申先生的超市還是沒有任何起色 , 所以連4萬元都交不起了 。
所以宋先生就按照合同的規定 , 單方面與申先生解除了租賃關系 , 而申先生卻拿不出所欠的幾個月租金和違約金 , 于是宋先生就找上門去 , 但申先生的確是拿不出錢來 , 甚至還耍起了無賴 , 他說宋先生沒人情味 , 這是在逼他去死 。
可即使是這樣 , 宋先生也不可能不要那幾個月的租金 , 難不成就讓申先生白白使用幾個月?但他也不是一個不講人情味的人 , 最后他決定作出一些退讓 , 他在線上與申先生進行了協商 , 并擬定了一份新的租賃合同 , 每月的租金降到4萬 , 租期也減到一年 , 如果申先生按年支付租金 , 那么就只需要42萬每年 。
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 , 申先生就將42萬的租金轉給了宋先生 , 同時宋先生也將合同簽好字寄給了申先生 , 但申先生卻沒有將有兩人簽字的合同回執寄還給宋先生 ,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 , 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