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申請條件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申請條件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申請條件
深圳公租房申請條件
面向人才群體的2015深圳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在擴大試點企業工作 , 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 , 或是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 , 且符合以下年齡條件:
1、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周歲 , 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周歲;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申請條件】2、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 , 博士未滿36周歲 , 碩士未滿31周歲 , 學士未滿26周歲 。
深圳公租房買賣政策的1、2款所列年齡條件 , 以2015年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等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 , 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 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辦法
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資格審核、配租和管理等工作 。
第一條: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體系 , 規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府〔2007〕262號)及國家住房保障的有關規定 , 結合本市實際 , 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從事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計劃、房源籌集、配租、準入、退出、監督管理等活動 , 適用本辦法 。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 ,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 , 限定套型面積和出租價格 , 按照合理標準籌集 , 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 。
第四條:本市范圍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 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計劃、統一籌集標準、統一對象、統一合同范本、統一價格標準、統一時間安排和統一管理的要求實施 。
第五條: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計劃、房源籌集、配租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會同市發改、公安、監察、民政、財政、勞動保障、建設、規劃、人口計生、統計、地稅、工商(物價)、建筑工務以及金融辦、信息辦、人民銀行、銀監局、證監局和保監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 , 切實履行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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