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采取局部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
3.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中擴展,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范圍不致向外延燒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由觸發裝置、火災報警裝置、聯動輸出裝置以及具有其它輔助功能裝置組成的,它具有能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火焰等物理量,通過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并同時以聲或光的形式通知整個樓層疏散,控制器記錄火災發生的部位、時間等,使人們能夠及時發現火災,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撲滅初期火災,最大限度的減少因火災造成的生命和財產的損失,是人們同火災做斗爭的有力工具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