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人有什么權力】承租人又稱承租方,是指租賃合同中使用租賃財產并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 。
出租人將房屋租賃出去后 , 就將房屋的部分物權讓渡出去,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因此承租人就享有這些權利 。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間發(fā)生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出租人負責修復 。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fā)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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