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產法院公開審理小說 小說人民的名義


北京知產法院公開審理小說 小說人民的名義


【北京知產法院公開審理小說 小說人民的名義】2019年6月13日 ,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李霞與被上訴人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北京出版集團)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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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一審起訴稱:
其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于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 , 于2010年9-11月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 , 并于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2017年1月 , 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 。李霞經對比分析發現 , 小說《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置、人物關系、關鍵情節、一般情節、場景描寫、語句表達等方面大量抄襲、剽竊其《生死捍衛》一書且未給其署名 , 侵犯其享有的著作權 。
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北京出版集團立即停止對涉案侵權作品的出版發行;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在《檢察日報》、新浪網首頁向其賠禮道歉 , 消除影響;周梅森賠償其經濟損失80萬元 , 北京出版集團賠償其經濟損失20萬元 , 二者共同承擔其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周梅森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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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通過具體比對可知 , 涉案兩部小說在李霞主張的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系、情節、具體描寫五個方面的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 , 《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 , 李霞關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 故判決駁回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李霞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 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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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該案后 ,
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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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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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案兩部小說篇幅廠、容量大、情節復雜 , 侵權比對難度較大 。庭審中 , 合議庭及時行使釋明權 , 引導當事人就《人民的名義》是否、如何對《生死捍衛》具有獨創性的部分進行了抄襲作出陳述和答辯 , 保證庭審聚焦爭議焦點問題展開 。雙方當事人針對涉案兩部小說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這一核心問題進行了激烈辯論 , 并就文學作品中思想與表達的關系這一法律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
目前 ,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
供稿:北京知產法院
攝影:趙書博
編輯:趙麗媛 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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