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繼承的房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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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繼承的房子是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資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 但這是有除外條件的 。 如: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中 ,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 是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 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 有遺囑的簡單 , 按遺囑來辦就可以 。 如果沒有遺囑 , 該怎么辦呢?


【|繼承的房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實也很好解決 , 只要記住兩個重要的時間點:

1、被繼承人去世的時間;
2、夫妻結婚的時間;
如果被繼承人在兩個人結婚前去世的 , 毋庸置疑這遺產就是婚前個人財產 , 去世時間在夫妻結婚后 , 遺產則是夫妻共同財產 。
舉個例子 , 小王和小麗是一對夫妻 , 老王是小王的父親 。 小王是在老王去世后才結婚的 , 老王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 , 這套房子就是小王的個人財產 。 如果老王在小王結婚領證后才去世的 , 房子就是小王和小麗的夫妻共同財產了 。

實踐中在被繼承人去世后 , 往往不會馬上就開始分割遺產 , 多數情況都是在幾年甚至幾十年后才分割遺產 。 假如老王去世后 , 房子一直都是小王的母親在居住 , 小王母親過世后 , 這房子才過戶到了小王名下 , 如果老王在小王結婚前去世 , 母親在小王結婚后去世 , 房子中屬于母親的部分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


那老王那一部分呢?從法律上來說 , 被繼承人去世后 , 遺產就屬于繼承人共有的狀態 , 實際分割或者過戶只是通過一定的手續將財產落實給繼承人 。 簡單的說就是老王去世后 , 房子已經變成了小王和母親共有的 。 只是由母親暫住 。 母親去世后 , 小王才把屬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拿到手而已 。 所以老王的那一份算是小王的個人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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