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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陽性感染者結束居家治療的條件
如居家治療人員癥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癥狀 , 自測抗原陰性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 。
本文來自: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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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陽性感染者結束居家治療的條件】居家治療人員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可進行對癥處置或口服藥治療 。有需要時也可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或通過互聯網醫療形式咨詢相關醫療機構 。無癥狀者無需藥物治療 。居家治療人員服藥時,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藥物 。如患有基礎疾病 , 在病情穩定時,無需改變正在使用的基礎疾病治療藥物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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