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分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棚改安置房,具體如下: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類】1、廉租住房:以低租金租賃給收入水平低于一定標準的家庭或個人,通常需要家庭或個人具備特定的資格條件 , 如家庭收入、資產等 。此類住房通常不具有產權,居住者僅享有居住權 。
2、經濟適用住房:一種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 。此類住房通常具備一定的優惠政策和補貼,如減免相關稅費、提供住房補貼等 。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 再上市交易時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土地出讓金 。
3、政策性租賃住房:由政府或機構籌集,以低于市場租金的價格出租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家庭或個人 。此類住房通常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 。
4、定向安置房:為特定群體提供的住房,通常是為了解決拆遷戶、貧困家庭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政府或相關機構會根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分配 , 購房人通常具有一定的優惠或補貼 。
5、公共租賃住房: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提供的租賃住房,面向符合特定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如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 。此類住房通常不具有產權,但可享受一定的租金補貼等優惠政策 。
6、共有產權房:一種具有共有產權性質的住房,通常由政府或公共機構與購房人共同擁有房屋產權 。購房人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或補貼 , 房屋再上市交易時需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土地出讓金 。
7、棚改安置房:為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的過渡性住房 。此類住房通常面向被拆遷戶等特定群體,以低租金或免費的方式提供,待其安置后再根據改造項目的具體情況提供適宜的住房類型 。
保障性住房是否允許買賣部分可以取得完全產權的保障性住房允許買賣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不滿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辦按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優先進行回購 。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 , 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 , 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 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