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紹興上虞區畢業生租賃補貼申請如下:
申請條件:
(1)自首次在虞繳納社會保險之月36個月內(含首月),在上虞區各類企業,科研所工作,且辦理社會保障卡 。
(2)在虞首次繳納社會保險前,已取得全日制專科(高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且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畢業生等同)、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2年內取得技師證的畢業生不作此要求) 。【2024年紹興上虞區申請租房補貼要什么條件?】
(3)申請人在所屬轄區內無自有住房(含預售商品住房) 。申請人已婚的,配偶也需在所屬轄區內無自有住房(含預售商品住房) 。
(4)申請人已婚的 , 若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按自愿原則,由一方提出申請,不重復保障 。
(5)申請時,原則上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如有不一致的,以個稅繳納地為準 。
(6)租賃補貼不得與建設部門負責準入管理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同時享受,不得與人力社保部門審批的人才公寓重復享受 。
享受人才房票或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后 , 不再發放租賃補貼 。
申請對象:首次來虞(社保繳納)36個月內,在各類企業、科研院所工作,具有全日制專科(高職、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且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畢業生等同)、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無房高校畢業生和技師(含全日制技工院校畢業2年內取得技師證的畢業生)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無房職工(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來虞工作且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可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