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區別 分包與發包的區別】
發包是建設單位的行為,建設單位通過某種方式將工程承包給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設計、或建立單位建立、或材料供應商等 。分包是施工單位將工程按照工程性質、部位分解成幾個單項工程,再二次發包給另外的施工單位 。注意的是 , 分包是需要有分包資質的單位才可以分包,同時工程也必須具備可以分包的性質,還必須經由建設單位的許可,才可以分包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項目法人 。分包人:指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一般指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施工或勞務作業方面承接工程的當事人 。分包人對合同規定的承包部分項目向總包人全面負責,與總包人一同就分包部分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適用于專用性較強、分包人在這方面有一定優勢的項目,在大中型項目中很常見 。建設項目大于單項工程,單項工程大于單位工程,單位工程大于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大于分項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