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盤錦申請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計算方法
1、家庭人均收入根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月總收入和家庭人口確定 。
申請人家庭的月總收入,按照其申請前6個月(含當月)收入的平均值確定;對按年計算收入的申請人家庭,其月總收入按照年平均值確定 。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據是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以及結婚證等(農業戶與非農業戶組成的家庭,以非農業戶口為準) 。未經法律程序解除雙方關系的家庭成員,其相互之間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等應盡義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
3、因所在企業長期虧損、停產、半停產 , 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領不到或者未足額領到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的在職職工(包括在崗職工和下崗職工),在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 , 其家庭收入按照實際收入計算 。
雖共同生活但已成年且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其家庭收入可以與其父母的收入分開計算 。
成年已婚子女因離異、喪偶或者無住房等原因而與離、退休父母同住的,其家庭收入應當與其父母的收入分開計算 。
【盤錦申請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計算方法】夫妻離婚的家庭中,子女的扶養費和撫養費按離婚判決(調解)書或者離婚協議書的規定計入家庭收入(法院提供無法執行證明的 , 其費用不計入家庭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