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賬戶結余部分可共濟給參加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內使用 。2023年1月1日起實時的《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根據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的《南京關于調整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有關工作的通知》:
提高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能力
取消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起付額度,個人賬戶結余部分可共濟給參加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內使用 。
支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個人賬戶結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 。
>>南京職工醫保個賬繳納城鄉醫保費流程
支持購買政府引導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南京醫保卡家屬可以用嗎 南京醫保卡家屬可以用嗎最新政策】個人賬戶結余部分可為本人及在江蘇省內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購買南京寧惠保等政府引導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