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北區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就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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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青島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
?法定時限
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
即辦件 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第一步:受理
辦理內容:受理當事人提交的材料
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
辦理時限:當場受理
辦理結果:受理材料
?第二步:審核
辦理內容:對材料進行審核
審批標準: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時限:當場審核
辦理結果:審核通過
?第三步:簽發
辦理內容:對審核符合標準的居住證進行簽發
審批標準: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
辦理時限:當場簽發
辦理結果:簽發通過
?第四步:制證
辦理內容:對簽發的居住證進行制證
審批標準:符合標準
辦理時限:現場辦理
【青島市北區居住證辦理材料 辦理青島居住證準備的材料】辦理結果:現場制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