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補償的醫療保障制度 。大病保險可提高城鄉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 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
保障對象: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有參保人員 。新生兒在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 , 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
保障范圍:
【南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南寧市城鎮居民醫保大病報銷】參保人員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及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除自費藥品和自費項目的費用外,其余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個人累計負擔(包括乙、丙類醫藥費先由個人自付部分和目錄內超限價部分)的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給予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