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興國縣人才住房辦事指南
受理范圍:
各鄉鎮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駐縣各單位人才及企業人才
受理單位:
興國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
住房管理服務股
辦理時間:
常態化受理(工作日上班時間)
聯系電話:07977058697、7058685
申請條件:
各鄉鎮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駐縣各單位人才及企業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1、各鄉鎮各單位正式錄用聘用,來我縣創業或被我縣企業正式錄用聘用的35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專和高級工班畢業生及全日制本科畢業生;45周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全日制博士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2、符合我縣產業發展需要的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技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3、經縣委人才工作小組認定的緊缺性專業人才;
4、申請家庭在興國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無住房且無購房建房;
5、外地戶籍符合申請條件的優先保障;
6、其他有關規定 。
辦理流程:
1.申請家庭至住房管理服務股領取申請表;
2.申請家庭遞交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材料至住房管理服務股
3.住房管理服務股聯合有關單位進行協查審核并公示;
4.住房管理服務股根據審核情況,組織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進行分配 。
分配時限:
【贛州興國縣人才住房辦事指南電話號碼 贛州興國縣人才住房辦事指南】實行常態化受理,視房源情況搖號分配 。
